《新闻大学》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金鸣是上海一所知名高校的在读博士,在兼职做婚礼司仪时,偷拿了2万元红包。
4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金鸣提起公诉;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金鸣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我担任婚礼司仪,当天需要多次进到新娘化妆间内,与新娘进行现场的细节对接,无意间留意到床上有几个红包散落在包外,而且房间并未上锁,可以自由进出。”金鸣供述,自己当时便心生邪念。
“新娘很信任我,对我丝毫没有戒备心理,同时当天进出房间的人很多,我想怎么也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吧。”金鸣认为,自己的司仪身份为盗窃行为打了很好的掩护。综合分析了自己的“作案优势”和作案条件,他寻找机会伺机而动。
婚礼当天,金鸣前前后后共进出该房间4-5次,多次“踩点”确认后,发现房间内的人并未对床上散落的红包引起重视,他便在最后一次进入房间时,“顺手牵羊”将红包放进自己西装内侧口袋中,随后偷偷潜入厕所,将红包内的现金全部取出,并将红包外壳及时“销毁”,待整理好着装,调整好心态后,便回到现场继续开展工作。
新人在发现红包丢失后,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排查,金鸣见势,一时间乱了阵脚,不知如何是好,生怕自己的行径暴露,当即以“自己晚上还有一场主持”为由向新人请辞,随即离开了现场。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金鸣系沪上某高校的一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因其擅长并爱好主持,故长期挂靠于某婚庆名下,兼职从事婚礼司仪工作。
“我没有克制住内心的贪欲,心存侥幸,其实拿完我就后悔了,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没有机会还回去了,我现在真的很悔恨。”金鸣说。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金鸣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金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金鸣认罪认罚,根据《刑诉法》有关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金鸣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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