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学》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立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新闻传播学学术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5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55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符合此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本专业的复试。
2.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的分数线(即学术硕士分数线总分360分,专业硕士分数线总分355分)均可申请调剂到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专硕进行复试。
3.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招生计划
经批准2019年我院计划招收学术硕士研究生54人(含推免生38人,专项计划1人),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47人(含推免生10人,专项计划7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7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即专项计划)包含在招生计划内。
四、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
1.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评价。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按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出1套试卷,题目内容为新闻传播学科当前所关注或研究的热点问题,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试卷考试。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复试前复试小组须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核实考生的身份(由各复试小组的秘书负责)。专业综合面试由新闻传播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两部分组成。
4.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评价,满分40分。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评价主要依据: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学习成绩、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业实习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还包括业务能力与工作经历。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人格素质等方面;评定依据为在读大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以及心理健康证明材料。
5.复试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的统一安排进行。
(2)学院复试的具体办法与程序在统一规定的复试日期之前公布。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及保存等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1.考生必须按照的规定按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3月2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在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北楼)306室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未复试报名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或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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