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学

对“家暴”说不 

来源:新闻大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11

前阵子一则新闻震动了社会:某男艺人对女友有家庭暴力行为,并遭到了警方的逮捕。新闻一出,网友们便形成两派阵营,一方认为男艺人“人设崩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男人绝不应该对女人有暴力行为。另一方则为男艺人“洗白”,认为这样一位阳光正派的大男孩有家暴行为,一定是女方做了过分的事情。

事实上,女性遭到的家庭暴力,并不只存在于明星的花边新闻中。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受到过身体伤害或性暴力,而施暴者大部分都是她们的亲密伴侣。在中国,每7.4秒就有1位女性遭到丈夫殴打。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家暴的“套路”

美国作家摩根·斯坦纳曾以真实经历写下《疯狂之爱》,详述她过去在家庭暴力中的不安与恐惧,并且在公开演讲中,讲述了那些家暴者的“套路”。了解套路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女性学会“反套路”。

家暴的第一步是吸引受害者。斯坦纳的伴侣叫康纳,在华尔街一家知名的银行工作。施暴者在第一阶段表现得非常迷人,绅士而温柔,完全没有一点暴力或者控制欲的预兆,让受害者毫无防备地陷入爱河。

家暴的第二步是孤立受害者。一个周五的晚上,康纳告诉斯坦纳,他辞掉了自己体面的工作,想与斯坦纳去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共度余生。为了爱情,斯坦纳也辞掉了工作,和康纳一起去了一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城市。

家暴的第三步是引入暴力威胁。婚礼前5天,康纳第1次殴打了斯坦纳,但斯坦纳为了爱情仍然选择嫁给他。然而噩梦并没有因为妥协而终结,在他们两年半的婚姻生活中,斯坦纳几乎每周都会被殴打1~2次。

为什么不能逃离施暴者?

面对家庭暴力行为时,几乎每个人都会提出疑问“为什么受害者不离开?”“为什么还要留在打她的男人身边?”……其实,在家暴问题上,多数受害者面对的不是选择“离开或不离开”,而是生活中其他的现实问题,大体包括以下几点:

1.经济、孩子和面子。很大一部分被家暴的女性都是专职家庭主妇,离开丈夫独自生活需要金钱,需要吃饭,需要养育孩子。而且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她们很可能无法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很多女性都害怕承担这样的后果。面子问题也需要考虑,毕竟没有哪个女性朋友会迫不及待地宣称自己的家庭不幸福。

2.习得性无助。当家暴受害者发现,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都很难帮助自己解决问题时,就会变得缺乏自信,不敢进行过多的反抗,纵使对方变本加厉地施暴。这种关系模式在心理学上叫做“习得性无助”。据联合国调查,遭受暴力的女性中,仅有不到40%的人曾寻求帮助,报警者更是不到10%。在中国,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报警。

3.对感情还抱有幻想。家暴套路的第一步是吸引和引诱受害者,这时肯定不会出现暴力行为,而且施暴者的形象在这一阶段是非常迷人的。家暴受害者希望伴侣能够回到之前的那个迷人状态。

4.害怕被报复。离开施暴者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家暴受害者主动结束和逃离受虐关系后,常常会出现骚扰跟踪或暴力谋杀事件。施暴者不仅会威胁受害者,还会威胁受害者的家人。

5.错误的认知观念。家庭暴力的施暴方,会用各种方法摧毁受害者的自尊,让对方顺从,从而为自己的暴力行为建立合法性。特别是一些头脑里存在错误认知的女性,认为“夫为妻纲”“丈夫是天”,更容易认同施暴者。

面对家暴,如何保护自己?

受害者在面对家暴时,必须持强硬的反抗态度,但切记不可以暴制暴。受害者一般为弱者,一是体力根本不是施暴者的对手,二是贸然反抗会更加激怒施暴者,造成更大的伤害。最理想的解决途径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我国在2016年3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了坚强的法律做后盾,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使用以下8种求助方式:

1.可以到社区、街道、区(市)的妇女组织反应情况,寻求其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如果你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作为证据。

4.如果你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施暴者受到法律惩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施暴者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的证据。

上一篇:淋巴瘤 新闻三则
下一篇:没有了